为确保人民法院对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,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,本院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。

  欢迎社会各界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,并及时举报他们的高消费、转移或隐匿财产、规避执行等行为。

  案情简介:马某某与王海涛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,该案于2023年7月11日立案执行。该案执行过程中,被执行人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。本案尚有7.18万元未执行到位。

  案情简介:某公司与何大良银行卡纠纷一案,该案于2023年9月8日立案执行。该案执行过程中,被执行人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。本案尚有1.79万元未执行到位。

  案情简介:霍某某与张志慧劳务合同纠纷一案,该案于2023年11月15日立案执行。该案执行过程中,被执行人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。本案尚有5.14万元未执行到位。

  案情简介:马某某与王永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该案于2023年10月23日立案执行。该案执行过程中,被执行人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。本案尚有49.43万元未执行到位。

  案情简介:某公司与李北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该案于2023年10月17日立案执行。该案执行过程中,被执行人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。本案尚有4.53万元未执行到位。

  案情简介:王某某与康永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该案于2023年11月16日立案执行。该案执行过程中,被执行人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。本案尚有1万元未执行到位。

  一、本次曝光的法律依据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二条,该条内容为: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,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,在征信系统记录、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。

  二、本次所曝光的人员为2024年1月19日之前尚未履行义务或者未完全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。

  三、任何公民、组织不得将以上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。非法使用该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,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

  四、因执行案件数量庞大,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、隐匿财产、高消费等规避执行、抗拒执行行为的,可向承办法官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予以曝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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